个人所得税纳税指南
2009年07月21日 被浏览 2257 次
   
 
    一、为什么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1、增加经济建设资金;2、调节收入分配;3、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二、《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次修正修改了哪些内容? 
    为规范个人所得税征管,适当减轻中低收入者税负,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作了修正,国务院于2008年2月18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主要涉及2个方面内容: 
    1、调整了费用扣除标准。将工薪所得、承包(租)经营所得费用扣除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调整了附加减除费用标准。对附加减除费用标准由每人每月32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800元。 
    3、进一步明确了个人所得的形式,在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几类形式以外,增加了“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三、个人的哪些所得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下列各项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四、哪些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有: 
    1、中国公民个人和个体工商户,包括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收入; 
    2、在中国大陆居住满一年,或有来源于中国大陆所得的港、澳台同胞和华侨; 
    3、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或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外籍个人。 
    五、个人取得的哪些所得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务院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 
    3、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4、按国家规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5、教育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帐户存款利息; 
    6、抚恤金、救济金; 
    7、个人因某些特殊事件或原因,从单位提取的福利费或工会经费中取得的临时性困难性补助福利费; 
    8、保险赔款; 
    9、按政府规定比例缴纳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保险金和失业保险金; 
    10、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11、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1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国有企业职工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13、个人为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取得的奖金; 
    14、个人办理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手续费; 
    15、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收入; 
    16、个人购买社会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不超过10000元的收入。 
    17、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 
    18、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不超过800元(含8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9、 城镇房屋拆迁时,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 
    20、乡镇企业职工和农民取得的青苗补偿费收入。 
    21、生育妇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的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 
六、个人取得的所得哪些情形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限额减免,由所在地的地税部门在每人每年8000元税额的限额范围内确定具体减征标准。 
    2、对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可以在1-3年内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 
    3、纳税人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不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4、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后,一年内又按市场价购买住房的,其出售已购公有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按一定比例退还。 
    5、个人出租住房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6、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七、个人取得的年终奖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一次取得年终奖金,不再减除2000元的费用。直接以其奖金总额除以12个月,以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再以奖金总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速算扣除数,其结果就是应纳税额。如果纳税人取得奖金当月的工资收入不足2000元的,可以从其奖金总额中扣除当月工资与2000元之间的差额,余额再按上述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内,该计税办法每个纳税人只能用一次。纳税人取得的其他奖金或多次取得年度奖金,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或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按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九、个人取得的所得为实物、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所得为实物或有价证券的,应将实物或有价证券折算为金额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折算方法为: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十、企业为职工购买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在职职工取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全额计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一并计征个人所得税。对离退休职工取得的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扣除2000元费用后,按适用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一、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可享受何种税收优惠? 
    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工商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每户每年按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当年应纳税额小于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应纳税款为限;纳税人当年应纳税额大于应扣减限额的,以扣减限额为限。 
    十二、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应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数额在所在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规定标准以内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个人在本企业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平均(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平均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在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规定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可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十三、单位支付给职工个人的住房补贴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单位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或按月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各类住房补贴,应并入纳税人当期的工资、工薪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标准部分的住房补贴,或支付后未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应并入纳税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四、企业将历年工资节余或劳动分红发放给职工,用于职工购买企业股权,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进行改组改制时,将企业历年工资节余或多年留存的应分配给职工的劳动分红划分给个人,用于职工购买企业的国有股权,实际上是将留存在企业应付未付的工资或应分未分的劳动分红在职工之间进行分配,职工个人再用取得的工资或分得的红利购买企业股权。对职工取得的该项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十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说,单位在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同时,应该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在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个人可向代扣代缴单位索取代扣代缴凭证,作为完税凭据。 
    扣缴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实行全员全额管理和明细申报。 
    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应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属于其他需要实行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应在相关规定期限内,向取得所得的当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体工商户应在每月七日内预缴上月个人所得税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全年应纳税款。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在每月七日内缴纳上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年终不再实行汇算清缴。 
    十六、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受何种处罚?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税款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等规定,先由地税机关向纳税义务人追缴,或责令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义务人追缴,同时,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有其他违反税法行为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征收项目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申报缴
纳期限
工资、薪金所得
月工资薪金所得扣除法定扣除额后的余额
不超过500元的
5
0
次月7日内
超过500元至2000元的部分
10
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
15
125
超过5000元至20000元的部分
20
375
超过20000元至40000元的部分
25
1375
超过4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30
3375
超过60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6375
超过8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40
10375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45
15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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