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公司开展2009年度社保、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工作 |
2009年07月08日 被浏览 1653 次 |
根据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09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稽核的通知>>以及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文件要求,城建公司认真落实此项工作。
日前,公司将着手以员工本人2008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其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后的社保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同时报送合肥市征缴中心审定通过。
据悉,社保和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将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缴存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缴费基数有变动的员工,公司将在2009年7月的工资表中按新缴费基数予以调整。
(综合管理部 罗晶) |